一、 設備用途:
3.1 清洗對象:E564-2系列產品(外徑φ40.5±0.3mm)和E562-3系列產品(外徑φ62±0.3mm)
3.2 清洗前狀態:上述產品前工序為機加工后經超聲波清洗后表面有殘留磨削液,油污和顆粒物。
3.3 清洗能力:連續式輸送,清洗節拍為190mm/min。
3.4 檢測標準: 清潔度 0.2mg/件,金屬最大顆粒不能超過 300μm,最大非金屬顆粒不能超過600μm, 200-600μm顆粒數量少于16顆/11件。 檢測按照10um的濾紙測試,清洗過程中不能產生磕碰痕跡,不能產生劃痕,清洗完畢后,產品不得有水分。
二、 設備描述:
1 清洗機簡述:
1.1 整機與介質接觸部件皆使用不銹鋼、PVC等防銹材料。
1.2 本機在設計上采用連續加超聲波的清洗方式 ,本機針對槽體內清洗介質過濾方式上采用5-50μm精密過濾,防止產生二次污染。
1.3 本系統采用連續通過式清洗。
1.4 清洗機占地面積: 約L5000′W2000′H2200(mm)(圖紙會簽時確定).
2 項目交貨期:以合同規定為準。
3 項目工藝:
3.1 清洗段輸送速度:190mm/min變頻可調,烘干浸油段190mm/min變頻可調。
3.2 上下料方式:自動。
3.3 清洗工藝:
超聲波清洗è切水è噴淋漂洗è超聲波漂洗è切水 è烘干è浸油+超聲波漂洗è切油